巩固合法性基础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作者:金 燕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以专门形式所提出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其实质已指向构建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这一根本问题,从而表征着我党在思维模式上已完成了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合法性是现代政党存在与发展的最重要基础。在当代中国,我党执政合法性面临严峻挑战,中国共产党能否有效地回应这些严峻挑战,不仅关系到自身执政地位的巩固,而且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因此,巩固新时期我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已成为一个紧迫而重大的课题,并有着密切联系和重大的意义。
    
    一、合法性:现代政党关注的政治目标
    
    “合法性”即指正当性,或正统性。它的英文概念是legitimacy,其含义就是合理性或公正性(rightfulness)。它是西方政治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是近年来在探讨政党建设时被逐渐引入到我国政治研究领域的。合法性本质是说明一个政权在被统治者中间的认同和支持程度。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一个政体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各阶级)的人民都能够参加而且怀抱着让他存在和延续的愿望。”[1]这说明,只有当执政党及其国家政权在获得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时,其政治统治才是有效的,国家政局才将更加稳定。我们从哈贝马斯“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2]这句话中同样可以证明:把合法性等同于社会民众对政治系统的支持、认同和忠诚的观念,代表了当代社会政治合法性概念最普遍、最一般的认识,但这种认同不包括那种统治者用强制手段得到人民的强迫性认同。马克思·韦伯是合法性问题研究领域的主要奠基者。他认为:社会认同系统的建立,必须把对既定政权“认同”作为最本质的要求。他从理想层次上区分了三类合法性:一是基于传统的合法性,即传统合法性;二是基于领袖人物超凡感召力之上的合法性,即个人魅力型的合法性;三是基于合理合法准则之上的合法性,即法理的合法性。与此相应,政治权威就有了传统的权威、个人魅力的权威和理性权威的区分。继韦伯之后,社会学大师帕森斯又从结构功能角度分析了政治尤其是现代公民社会政治的社会基础,即合法性基础。这一问题在帕森斯这里变成了如下的问题:为什么有些人能够作出约束他人的决策?为什么有些人作出的决策被看做代表了整个社会?帕森斯认为,一个社会中,政治统治合法性的最终和最重要的基础就是政治统治者的统治或指挥得到该社会最高价值的支持。[3]这一界说至今得到学界的肯定。当然,在不同的时代和各异的社会中,这一被民众所认可和接受的最高价值的具体内涵是各自不同的,或者说,不同的政府具有不同的合法性。
    
    执政党关注合法性的意义:第一,强大的合法性基础能增强执政党对民众的政治动员力。政治动员力是现代政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功能。具有强大政治动员力的政党,才能领导民众实现政党目标。看一个执政党是否具有战斗力,关键是看其有多大的政治动员力,广大民众对自身政治信仰和价值观产生认同。当一个政党的政治信念和价值观成为民众的信仰和价值观的时候,民众就成为实现执政党目标的强大物质力量。相反,如果民众对执政党的政治信仰和价值观不认同,执政党的执政目标就难以在社会上推行。
    
    第二,强大的合法性基础有助于推进政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推进一个政党的事业可以有两种力量,一种是以暴力为后盾的强制性力量,另一种是依靠社会认同而产生的自觉服从的力量。强制性力量虽然也能推进党的事业,但所付出的社会成本太高。强大的合法性基础保证了民众对执政党的支持,能有效降低执政的成本。何况,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中国政府是一个拒绝用武力对待其人民的政权。”[4]实践证明,一个政党的合法性越强,实施执政的政策越顺利;一个政党的合法性越薄弱,实施政策的阻力也就越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这就指出了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对于任何一个执政党来说,必须有政治权威,必须能使公众确认其执政的合法性,这样才能保持稳固的统治地位。只有最广大群众的信任、授权、拥护、支持,我们党才能赢得充分的执政合法性。合法性说明执政党能力最为核心的要素,也是政党执政的最为重要的资源。
    
    二、现阶段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面临的挑战
    
    合法性危机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正如许多研究所揭示:在转型社会,合法性危机是“转为普遍的政治发展问题,”“无论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都难以逃脱合法性危机的困扰。”[5]当前中国正处于深刻的转型之中,传统领域的结构性转换,即从传统的计划经济逐步走向市场经济,从封闭逐步走向开放,从传统走向现代;政治领域来看,市场化和民主化并因此引起的社会结构的深刻变迁已成为当前社会的主要特点。这样,传统意识形态功能的弱化,社会利益主体的分化和多样化,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合法性危机的出现有其一定的现实必然性。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全中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统治已有50多年。几十年来,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是十分牢固的,概括起来,其合法性资源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武装斗争的胜利尤其是领导全民族的抗日战争胜利和强大的国防军事力量的存在,使中国共产党在获得政权的同时也获得了合法性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个人魅力,特别是毛泽东的魅力,使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获得了难得的合法性资源;三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力量,培育了民众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为执政合法性认同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基础;四是建国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领域取得了伟大成就,政府的绩效为执政党提供了合法性资源。但是,应该看到,合法性问题的解决不是一劳永逸的,再牢固的合法性基础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中国共产党执政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结构的变迁,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在现阶段也面临着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在经济领域,改革开放后,我国人民的物质利益需求普遍得到了较大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为执政党提供了“绩效合法性”,使民众切实感觉到了执政党正确的执政路线方针政策给他们所带来的好处,使党获得了新的政治认同和支持。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变化,市场经济的负效应也日益凸现出来。发展中国家的经验一再表明,社会贫富之间的差距适度,分配基本合理,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如果贫富之间的差距过分悬殊,分配不公,就容易引发执政党的合法性危机。
    
    第二,在政治领域:一是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涌现出了一大批新的社会阶层。一方面,这种利益主体的变化大大激发了我国各阶层民众的政治参与的热情;另一方面,我国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水平还不高,这使得我们党的执政承受着巨大政治压力。当各个利益阶层不断增强的政治参与愿望和匮乏的政治参与渠道的矛盾加剧甚至发展到无法调和时,社会各阶层对政治共同体的认同感就会下降和削弱,从而导致政治合法性的下降。二是权利的腐败,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价值观等方面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体制过渡而产生的制度短缺导致了权利约束的弱化,进而使腐败不断滋生和蔓延。某些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执政党在民众中的形象和地位,某些党员干部的道德楷模作用降低,作为合法性基础的道德力量逐渐削弱。对于重视官员道德评价的中国政治文化传统来说,某些党员道德形象的破坏,实际上对党的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构成了严重的伤害。
    
    第三,在文化领域,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们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西方的各种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渗透进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多样化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反映到我国的思想领域,也必然导致思想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从而给我们党的主导意识形态带来空前的震荡。一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个人意识普遍觉醒,文化和意识形态开始世俗化和理性化,人们不再盲目地信仰某种主义,使昔日主流意识形态所积累起来的强大的社会凝聚力和给政权的广泛合法性的支持的能力逐渐减弱。二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各种落后的东西在当今我国社会沉渣泛起,如“法轮功”邪教组织,既摧残了人们的思想和肉体,也瓦解着我们党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三是一些西方敌对势力通过各种现代化的传媒手段对我国实施全面的思想文化渗透,大肆传播与马克思主义相悖的价值观,加上随着实践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也确实面临着如何进一步科学回答时代前进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课题的问题。
    
    第四,从国际范围看,经济全球化以一种不可阻遏的历史潮流之势造成世界的急剧变化,这种变化给各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带来了严峻挑战,如果应对不当,很容易导致政治、社会危机,从而直接影响这些国家执政党地位和执政合法性基础。在这一点上,拉美、东南亚、俄罗斯和东欧等地区已然成为“领袖危机”的典型表征。由于没有解决好全球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曾发生经济衰退、社会动荡、政党溃散、政权更迭等问题。[6]
    
    三、吸取新的合法性资源,巩固党在新时期执政合法性基础
    
    深刻认识党的执政权威面临的挑战,吸取新的合法性资源,巩固党在新时期执政合法性基础,既是历史的强烈呼唤,也是现实和未来党的建设和党的发展的客观需要。
    
    首先,要确保先进性,扩大代表性功能。先进性是执政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得到群众认同和拥护的首要基础。当前,要确保先进性,首要问题是要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真正符合“四化”要求的党员队伍。正如研究中国政治问题的美国政治学家詹姆斯?汤森所指出的:“支持共产党政府的因素是在群众政治动员中取得实质性经验,对其合法性的广泛接受,一批勇于献身的党员和支持者组成的干部,使它能够建立一个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政治组织网络。”[7]特别是在制度安排上要注意创新,例如,在村党组织建设中,开展村民评议党员,党支部述职制度等,引进优胜劣汰,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
    
    在始终保持执政党先进性的同时,还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扩大党的政治代表功能。执政党能否有效地整合不同的社会力量,能否满足不同利益主体的需要,能否缓和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关键。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强大的政治代表功能。而要达到这一要求,首先必须扩大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使新生的阶层,成为我们党执政的新的阶层,成为我们党执政的新的力量来源,把与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社会力量纳入政治体系中。党要充分运用自身的政治优势,最大限度地达成社会利益关系的有效调节和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从而真正有效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体现出执政党的代表性功能。
    
    第二,遏制党内腐败,防止权力逆行,实行机制创新。权利运行的轨迹是执政行为与效绩是否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综合体现。权利逆行,违背人民的意志、愿望和根本利益,必然导致政治生活中的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和以权谋私等,拉大党和人民之间由于权利的介入而存在的隔阂。其中最为严重的是腐败问题,因为腐败浪费了一个国家拥有的最重要的资源,即政府的合法性。腐败会严重影响人民对党的信任,如果严重泛滥,党就会失去群众,失去政权的危险。遏制腐败必须从根本上构筑防治权力逆行的机制:一方面应从党的自身建设入手,通过建立党内制度化的权力监督机制,对权力分配和使用进行多维牵制或制约,加大降低政治风险方法的研究制度,尽快建立起“风险权力” 机制;另一方面,应通过推进政治社会化形成权力社会制约机制,使权力在使用过程中时刻受到社会各种“力”的制约。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民主政治的发展。一方面社会利益多元化,各利益集团的利益需要表达;另一方面,人民群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大大增强了民主意识。中国共产党作为表达和综合人民利益及其意志的政治中枢,是人民参与政治的重要渠道。执政党如果不能顺应民众发展民主政治的要求,同样不能赢得广泛的社会基础,这就要求执政党应建立起反映人民利益及其意志的制度与机制,依循法治的途径,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有效行使,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允许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和意志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表达;同时执政党应积极推进依法执政,将政党政治纳入法治运行的轨道,通过建立能得到公众认可的运作机制和规则,来获得秩序和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所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通过民主和法治的方式与手段来改善党的领导。
    
    第三,完善意识形态,争取更大多数人民对党的意识形态的认同。社会普遍认同的意识形态是政治合法性的理念基础。法国的卢梭说:“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对任何国家的政党而言,其价值理念的实现不仅依赖于制度上的合理结构,而且在更为深层的意义上,依赖于意识形态的支持,依赖于人们对其制度和价值理念出自内心的认同和信仰。在当代中国随着经济结构的多样化发展和社会的开放,各种意识形态的相互影响和融合的势头加强,各种价值观念的碰撞与融合更加剧烈。中国共产党必须更加重视意识形态的建设,正确把握意识形态指导思想的一元性与开放社会价值观念多样化发展的关系,充分认识意识形态的传播与发展规律,促进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创新意识形态的内容,同时应建立起符合时代特点和要求的现代思想教育体系,增强马克思主义的说服力和凝聚力,提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整合能力。
    
    新时期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关键取决于中国共产党能否把握执政的合法性以适应形势的变化,不断吸取新的合法性资源,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从而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
    
    注 释:
    [1]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商务印刷馆1996年版,第188页
    [2] 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交往》[M]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184页
    [3] [美]詹·库伊曼:“治理和治理能力:利用复杂性、动态性和多样性”,原载库伊曼编《现代的治理》,萨奇出版社,1993年版。转引自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第228页
    [4] [法]马克·夸克:《合法性与政治》佟心平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中文版序第5页
    [5] 转引自《领袖危机和领导创新——访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上海市领导科学学会会长奚洁人教授》
    [6] [美]詹姆斯·汤森《中国政治》顾速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页
    [7]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