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到“治理”:执政为民理念的重大飞跃

作者:张春晓


    执政为民理念体现为既尊重和保证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首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不仅是我们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党执政为民理念的重大创新和发展,它把尊重和保证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地位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尊重和保证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翁地位是我党根本宗旨的体现。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理念,从字面上看,“管理”和“治理”一字之差,但蕴含的理念截然不同。“管理”政府是主体,体现为强势一方,而社会、民众是弱势,被管理的一方。日常行政上由政府统一出命令,统一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社会、民众就是单纯的接受。而“治理”则更强调所有的主体,包括政府、社会、民众都是同等地位的主体,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公共问题,用一种合作的、商谈的方式来解决。其实质就是要求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就预示着我们不但要强化执政党领导地位,还要进一步实行政治民主,充分尊重和保证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地位,使各级党政工作人员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使政府成为人民满意的政府,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治理”理念的提出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的社会活力。要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人民群众能否在公共利益维护、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权力监督上发挥最主要的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在当前利益多元化、文化多样化的条件下,国家治理既要确保公共利益和主流道德价值不受侵害,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考虑个别,特别是要保障宪法确认的个人自由,承认合法合理的个性化追求,让公民和社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使社会保持动态平衡稳定状态。
    从舟山新区建设来看,“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体现在必须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干部群众的执行力。面对建设全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我们没有其他发展海洋经济的成功经验可借鉴,这就必然要求广大干部群众以全新的理念、宏观的战略思维和世界的眼光来分析把握经济、社会、民生、环境等多方面关系,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坚持国内领先、世界一流标准,以宽广的视野来谋划新区建设。但目前比较明显的是,舟山干部群众在执行力问题上存在一定的欠缺和差距,从执行主体主观上看体现为创新能力不强,畏惧现象明显;执政观念淡薄,形式主义滋生;忽视学习,执行能力缺失等。从执行主体客观上分析体现为执行渠道不畅;利益驱使;机制不顺等。因此必须加强干部群众的能力素质培养,打造高素质的执行队伍,重点培育干部群体强烈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培养善于学习意识以增强处理问题的能力;大力弘扬思想解放和开拓创新精神;健全以强化执行力为导向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塑造执行有力的外部环境。
    “治理”的最终目的在于增进人民福祉。三中全会强调,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当前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历史遗留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多样多发,除各方面客观原因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干部在处理政府与群众利益关系上,没有树立把改革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政府负有改善民生的首要责任,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善于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要通过群众自治,让群众自己组织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的优势,吸引、凝聚各方力量,努力让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从而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实践证明,让广大群众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中获得实惠,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党和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根本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