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党建理论研究所工作细则

     为加强在新形势下对党的建设的两大历史性课题的研究,全面推进和加强我市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市委党校成立舟山市党建理论研究所。
     一、研究所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新时期基层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针对党建工作中产生的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开展专项研究,进行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为加强党的建设服务,为舟山市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
     二、研究所工作职责
     1、做好党建理论的学习宣传工作,为全市党建理论学习研究提出指导性的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全市性的科研活动。以党建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市中心工作对党建理论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从舟山实际出发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或论文,为市委决策服务。
     3、不定期召开党建理论工作者研讨会,开展学术交流,提高科研水平。对有价值的党建科研文章进行及时的评价和肯定。
    4、加强交流,适时与有关部门、兄弟党校及海洋学院等高校系统进行党建理论的研究和交流。
     5、做好党建理论信息摘编工作,把国内外党建理论重要信息及我市党建活动与有价值的理论研究文章提供给有关领导及机关部门参阅。
     三、组织机构
     1、设立指导委员会。
     由校内外党建专家和舟山市相关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市直党工委、市纪委等)领导担任委员。由中共舟山市委副书记兼任主任,蒋海峰、高军兼任副主任。指导委员会主要是研究指导本研究所的工作方向问题。
     2、组建行政班子。
     研究所为科级事业单位,挂靠舟山市委党校,行政工作人员暂定为3人,均暂由党校内党建骨干教师兼职,其中所长一人(由市委党校教育长朱锡君兼任),副所长一人(由党建哲学教研室讲师张春晓担任)。行政班子主要负责研究所组建、运作、对外联络、课题管理、经费筹措等工作。
     四、相关问题
     (一)兼职研究人员。
    1、兼职研究人员的组成。以党校教师为骨干,调动全市党建力量,共同组成党建研究队伍。
     兼职研究人员涉及市属相关部门、各县区、市属企业、海洋学院及党校系统等。
     2、兼职研究人员的条件。
     ⑴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写作能力。
     ⑵热心党建理论研究,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本所组织的有关理论研究、研讨活动。
     ⑶有从事实际党务工作的经历和工作经验。
     ⑷有务实和创新精神,有组织、指导有关人员或独立完成调研和课题研究的能力。
     3、兼职研究人员的职责。
     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贴近舟山实际,研究基层党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⑵独立完成或组织指导其他同志完成研究所确定的调查或课题任务。
     ⑶参加研究所召开的党建理论研讨或工作会议。
     ⑷向全国党建媒体报送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和推荐本部门党建研究的情况和成果。
     4、兼职研究人员的聘用。
     对兼职研究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2年,经指导委员会及研究所同意可续聘。
     (二)研究所经费。
     研究所正常办公及运行经费由市财政专款划拨。专款专用。
     (三)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在党校内,办公设备及信息、图书资料与学校共享。校内各处室协助配合研究所工作,及时准确地为研究所提供相关资料。
     (四)报酬待遇。
     参加研究所工作的人员均享有研究所给予的全部待遇,其报酬主要是视课题完成等情况取得(具体方案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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